<dd id="mlzca"><track id="mlzca"><dl id="mlzca"></dl></track></dd>
    1. <rp id="mlzca"></rp>
    2. 歡迎您訪問徐州市心理咨詢師協會官網!
           新聞資訊 / NEWS
      通知公告
      您的當前位置:網站首頁 > 新聞資訊 > 通知公告
      理事管理制度
      發布時間:2016-9-14 15:23:55      點擊次數:1937

      徐州市心理咨詢師協會理事是徐州市心理咨詢領域的精英人物,是構建徐州市和諧社會的重要力量,為充分發揮各理事的巨大作用,特制定本辦法。

        第一條 理事必須服從理事會、常務理事會領導和監事會的監督,帶頭執行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的決議和決定。

        第二條 積極參加心理咨詢師協會組織的有關活動,大力支持會長、監事會主席、秘書長的工作。

        第三條 主動為協會會員作自己擅長的學術報告。

        第四條 自覺成為協會溝通全國不同領域知名專家學者的橋梁和紐帶。

        第五條 為協會的發展積極出謀劃策,并主動介紹單位會員、個人會員入會。

        第六條 經常與協會辦公室保持電話或郵件聯系,以了解相互之間的需求。

        第七條 一年內三次無故不參加協會組織的活動或無故不參加理事會議,視為主動退出理事會。

        第八條 理事必須遵守協會章程和會員管理制度。

        第九條 未經協會批準,不得以協會名義開展任何活動;協會組織的活動統一散發資料,未經批準不得發放任何資料。

        第十條 本辦法自大會通過之日起實施, 解釋權歸徐州市心理咨詢師協會常務理事會。

      您感興趣的文章
      上一條:協會服務會員制度
      下一條:重大事項報告制度
      友情鏈接:
      徐州市心理咨詢師協會  版權所有 ? 2016 All Rights Reserved    蘇ICP備16046944號